2009年12月6日 星期日

[生活] 淺談消費文化

有很多很有錢的人,身上從來不穿名牌,自己也不開雙B跑車,不亂肆意揮霍金錢,還是能享受奢華卻極簡約的生活。
卻有很多入不敷出的打工族、大學生,追求流行服飾,且講究名牌配件,或者是上館子吃大餐,和崇尚所謂的流行文化的娛樂開銷等。
這就是台灣在大眾文化中所產生出來的這種「符號消費」的現象。

如果背景是家產萬貫幾輩子都用不完的公子哥,買車買房買女人,那是誰也管不了的。
如果父母是勞心勞力辛辛苦苦掙來的血汗錢,而你卻肆意揮霍,這會是相當可悲的事。
抑是利用別人對你的愛慕之意和追求之情,來滿足自己的消費慾望,日後必當受惡果。
要認清自己的消費能力,審視自己的消費行為,在歲末的這個時候,特別提醒一下大家。

「不要被大眾文化所宰制,成為商人手中的祭品。」

0 回覆:

張貼留言